【丽芬聚医院】 遍及韩国各地的,随处可见,小仙女们的聚集地丽芬聚

会员条款

【韩国新论岘站丽芬聚皮肤科医院网络会员条款】

本条款旨在根据《电气通信事业法》及同法施行令的规定,遵守并规范韩国新论岘站丽芬聚皮肤科医院(以下“本院”)所提供的的服务使用条件及程序等相关事项,以及其他必须事项

第1条(目的等)

第2条(会员的定义)

“会员”指按照本条款和条件注册成为本院在线会员,访问本公司并接受本公司提供的服务的人。

第3条(加入会员)

第4条(服务提供及变更服务)

第5条(服务的中断)

第6条(会员退出及取消资格等)

第7条(会员通知)

第8条(会员的个人信息保护)

本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尽力保护包括会员登记信息在内的会员个人信息关于会员的个人信息保护,根据相关法令及本院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规定。

第9条(本院的义务)

第10条(会员ID及密码的义务)

第11条(会员的义务)

第12条(公开帖子的删除及非公开)

会员的公开帖子的内容属于下列各项时,本院可以在不事先通知会员的情况下删除该公开帖子,并限制、停止或取消该会员的会员资格。

第13条(著作权的归属及使用限制)

第14条(商谈相关规定)

第15条(条款的修改)

第16条(审判管辖)

本院与会员之间有关服务使用的纠纷,将提交给根据民事诉讼法具有管辖权的韩民国法院。

附则

美丽主义丽芬聚个人信息管理方针

美丽主义丽芬聚(以下称为“我司”)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我司将竭尽全力保护好用户接受我司服务时向我司提供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提出了对这种个人信息处理的一般规范,我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适当地执行公共业务和保护信息主体的权益, 将收集、拥有和处理个人信息。

此外,我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信息主体申请阅览、更正、删除、处理本公司所持有的个人信息的权益,信息主体可依据行政审判法规要求对其进行行政审判。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我司为保护个人信息和信息主体的权益,以及顺利处理信息主体对相关个人信息的申诉,特制定了以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若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内容发生变动,我们将通过网站(或个别)通知您。

第1条 个人信息收集项目及收集方式

我司收集个人信息时,根据相关法规申请加入时或使用条款,事先告知其收集范围及目的。个人信息具体收集项目如下。

网站会员加入时收集目的
诊疗时收集项目
缴纳诊疗费时收集项目
个人信息收集方法

第 2 条 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我司将出于以下目的利用收集的个人信息。
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除以下目的所需的用途外不使用,如果使用目的变更,将事先征得同意。

第3条 个人信息的提供与共享

个人信息接收方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个人信息接收方的个人信息储存和使用时间

第4条 个人信息处理委托事项

我司为了通过良好的业务处理,从而提供更好的服务、为顾客提供便利等,如下个人信息处理业务委托给外部专门企业运营。

委托公司 委托业务内容 委托个人信息 委托时间
Care Labs股份公司 电子档案维护业务 姓名、医院登记号、出生年月日等 委托合同签订为止
CROSSM 网站开发及运营 姓名、医院登记号、出生年月日等 委托合同签订为止
Genius 主页开发及运营
新服务及活动信息介绍
姓名、医院登记号、出生年月日等 委托合同签订为止

第5条(个人信息的保留和使用期限)

原则上,在达到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后,立即销毁该信息。 但是,出于以下原因,将在指定的期限内保留以下信息。

第6条(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和方法)

我司原则上在达成[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后立即销毁。 销毁步骤及方法如下。

销毁步骤

用户为注册会员等输入的信息在达成目的后,根据以下销毁方法立即销毁。

销毁方法

以电子文件格式存储的个人信息将使用相关技术手段彻底删除,永久无法恢复。 打印在纸上的个人信息会被粉碎或用碎纸机焚烧销毁。

第7条(用户、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及行使方式)

当用户要求查看、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时,我司将积极回应用户的请求并立即处理。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我司不支持除用户来访以外,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其他申请方式查看、更正和删除客户个人信息。

读取个人信息

用户可以访问我司要求访问个人信息,我司会及时回复。

个人信息更改ㆍ删除

※ 根据法律义务保管的个人信息,无法在保管期限内进行修改、删除。

第8条(撤回同意/退出会员的方法)

您可以在注册会员时随时撤回对收集、使用和提供个人信息的同意。 如需撤销同意(退出会员),请点击个人页面上的『会员退出』,并通过身份验证程序退出会员或以书面形式联系个人信息负责人,电话或请及时传真。我们将立即采取废除您的个人信息等必要措施。

第9条(关于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设置、运营及其拒绝的事项)。

我司会使用“cookies”来时刻检索和储存用户信息,以提供为用户量身定制的服务。 cookie 是网站传输到用户计算机网络浏览器并存储在 PC 硬盘上的少量信息。
我司将 cookie 用于以下目的

您可以自主选择安装cookie。 因此,您可以通过在网络浏览器中设置选项来授权cookie访问,每当cookie 保存时进行授权,或拒绝保存所有 cookie。 如果会员拒绝安装cookies ,会员服务将有影响。

第10条(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本司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采取了技术措施的安保设置。
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都受到防火墙等安全设备的安全保护和管理。 此外,作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管理措施,我司制定了访问和管理用户个人信息所需的程序,并将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人数限制在最低限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的安全教育。 此外,我们将指定处理个人信息的系统用户,分配用户密码并定期更新。

第11条(政策变更的通知义务)

本隐私政策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和指南,以及内部运营方针的变动而产生变动。
本司的「隐私政策」如有变更,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ppeum.com)进行通知。

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

姓名: 郑贤镇
部门: 诊疗组
电话 : 02-593-3344
E-mail : ppeum000@naver.com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姓名: 允正人,金温有,崔惠染
部门: 咨询组
电话 : 02-593-3344
E-mail : ppeum000@naver.com

*实施日期:2016年11月28日
其他需要申报或咨询个人信息侵害时,请向以下机关咨询。

1. 个人纠纷调解委员会 (www.1336.or.kr/1336)
2. 信息保护标志认证委员会(www.epolicy.or.kr/02-580-0533~4)
3. 大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中心(http://icic.sppo.go.kr/02-3480-3600)
4.警察厅网络反恐中心(www.ctrc.go.kr/02-392-0330)

美丽主义丽芬聚医院视频信息处理运营、管理方针

[视频信息处理器的运营,管理方针]

本司通过影像信息处理设备运营管理方针,告知您使用和管理本公司处理的影像信息的目的和方法。

第1条 图像信息处理设备的设置理由和设置目的

总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5 条第 1 项,出于以下目的安装和运行图像信息处理设备。

第2条 安装数量、安装位置及拍摄范围

安装的图像信息处理设备的数量、位置和拍摄范围如下。

分店名 监控 个数 位置
新论岘 47 入口、大堂、办公桌、候诊室、会诊室、手术室入口、手术室、激光室、管理室、护理室、主任室、化妆室、员工室

第3条 管理责任人及访问权限人

为了保护信息主体的影像信息,处理个人影像信息相关的不满,设有以下个人影像信息保护负责人。

管理责任人

姓名: 郑贤镇
部门: 诊疗组
电话 : 02-593-3344
E-mail : ppeum000@naver.com

接近管理人

姓名: 允正人,金温有,崔惠染
部门: 咨询组
电话 : 02-593-3344
E-mail : ppeum000@naver.com

第4条 影像信息的拍摄时间及保管期限

视频信息的记录时间、存储周期和存储位置如下。

分店名 视频资料拍摄期 储存期 贮存位置
新论岘 24小时 拍摄日起14天以内 网络机房

第5条 个人影像信息验证方式和地点有关事项

第6条 信息主体请求查看视频信息等的应对措施

信息主体可以随时向图像信息处理设备的操作者请求查看、确认存在或删除个人图像信息。
但仅限于您获取的个人图像信息,并且为信息主体的生命、身体、财产的直接利益而明确需要的个人图像信息。
如有个人图像信息的阅览请求、确认存在或删除请求,本司将立即采取必要措施。
尽管信息主体提出了阅览等请求,但在下列情况下,可能会拒绝个人图像信息的阅览请求,在这种情况下,将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等方法将拒绝理由和申诉方法通知给信息主体

第7条 保障视频信息安全的措施

本司处理的视频信息通过加密措施等进行安全管理。 此外,作为个人图像信息保护的行政措施,总公司授予对个人信息的不同访问权限、记录和管理等。 为了防止个人视频信息被恶意篡改或伪造,记录并管理个人视频信息的生成时间,阅览目的,阅览者,以及阅览室间。此外,还安装了锁定装置,用于个人图像信息的安全物理存储。

第8条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变更相关事项

如因法律、政策、安全技术等发生变更而增加、删除或修改内容,将至少在实施前7天通过本网站通知变更原因和内容。
*生效日期:2016年11月28日
如果您需要就其他个人信息侵权行为进行举报或咨询,请联系以下机构。

1.个人纠纷调解委员会 (www.1336.or.kr/1336)
2. 信息保护标志认证委员会 (www.epolicy.or.kr/02-580-0533~4)
3. 最高检察院网络犯罪侦查中心 (http://icic.sppo.go.kr/02-3480-3600)
4. 警察厅网络恐怖应对中心(www.ctrc.go.kr/02-392-0330)

医院介绍PPEUM INTRODUCTION

来院路线PPEUM LOCATION

  • 江南旗舰店
  • 明洞店
  • 地址
    • 서울특별시 강남구 강남대로 470 808타워
      13층, 14층,15층 (808타워식 주차 불가)
    • 首尔特别市江南区江南大路470,
      808大厦13楼, 14楼(808大厦无停车场)
      ★本院所在建筑无法停车
  • 营业时间
    • 平   日 : 10:30 ~ 21:00
    • 周   六 : 10:30 ~ 17:00
    • 周   日 : 10:30 ~ 17:00
    • 公休日 :11:00 ~ 17:00
  • 第1停车场
    江南CGV建筑 (自助式)
    • 서울시 강남구 강남대로 438 (역삼동, 스타플렉스)
    • - 车型不限制
    • - 施术时间内免费停车
    • - 泊车费3000韩元/若超时则按每10分钟1,000韩元收费
  • 第2停车场
    Designers Gangnam
    丽姿酒店建筑停车场
    (机械式)
    • 서울시 강남구 봉은사로 113
    • (논현동, 호텔 더 디자이너스 리즈 강남 프리미어)
    • - SUV/RV/跑车/大型保姆车/摩托车无法停车
    • - 不提供泊车服务
    • - 徒步4分钟距离
  • 地址
    • 강남구 강남대로 422 씨티빌딩 지하1층
    • 2号线江南站11号出口100米(8세컨즈8秒建筑)B1
  • 营业时间
    • 平   日 : 10:30 ~ 21:00
    • 周   日 : 10:30 ~ 17:00
    • 周   六 : 10:30 ~ 17:00
    • 公休日 : 11:00 ~ 17:00
  • 第1停车场
    江南CGV建筑停车场(自助式)
    • 서울시 강남구 강남대로 438 (역삼동, 스타플렉스)
    • - 施术时间内免费停车
    • - 车型不限制
    • - 泊车费3000韩元
    • - 若超时则按每10分钟1000韩元收费
  • 第2停车场
    Designers Gangnam
    丽姿酒店建筑停车场
    (机械式)
    • 서울시 강남구 봉은사로 113
    • (논현동, 호텔 더 디자이너스 리즈 강남 프리미어)
    • - 施术时间内免费停车
    • - SUV/跑车/大型保姆车/摩托车无法停车
    • - 不提供泊车服务
    • - 若超时则按每10分钟1000分钟收费
  • 地址
    • 서울특별시 중구 명동 8가길11, A,B동 5-6층 (충무로2가, 이화빌딩(명동))
    • 首尔特别市中区明洞8街11, 5楼,6楼 4号线明洞站8号出口步行2分钟
  • 营业时间
    • 平   日 : 10:30 ~ 21:00 (周日不营业)
    • 周   六 : 10:30 ~ 17:00
    • 公休日 : 11:00 ~ 17:00
  • 停车场
    • 首尔中区明洞8街路27阳光大厦(友利银行建筑物) 30分钟免费停车(超过时每10分钟1000韩元)